潍坊华业柴油机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1970-01-01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潍坊华业柴油机有限公司查看公司
案号:(2016)鲁0784执281号
执行依据文号:(2015)安贾商初字第1839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668053612
法定代表或者负责人名称:周世叶
生效法律确定的义务:被告潍坊华业柴油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殷德成货款1923113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法院:安丘市人民法院
省份:山东省
立案时间:20160119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安丘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发布时间:1970-01-01
已履行内容:--
未履行内容:--